2022年,安徽工业大学校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依据《安徽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统筹、行使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权,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其在学校学术事务中的职责,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事务中的学术作用。
1.开展科研绩效多维度评价。
会议讨论研究2021年学校科研工作绩效分档发放办法。同意科研工作绩效从项目、项目鉴定、科学技术奖(含人文社科奖)、专利、论文、著作、智库成果和标准制定等多维度综合考量;考虑学科科研工作差异,参照学校职称评审学科分类方法,对各院部进行学科属性分类;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绩效总额,制定不同学科类别的分档发放标准;各院(部)在分档发放的基础上,再根据教师的科研工作实际贡献大小进行二次分配。
2.审议通过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推动学校“四个面向”,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实施有组织科研,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要求,校学术委员会认真研究、仔细讨论安徽工业大学2022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安徽工业大学2022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项目指南等,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审议通过,有效促进学校科研发展。
3.加强对院(部)教授委员会的指导监督
校学术委员会继续加强对院(部)教授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推进、指导院(部)教授委员会的工作,督促、推进院(部)教授委员会规范章程、按照章程运行、及时换届等,更好地发挥院(部)教授委员会的学术治理作用。
4.积极开展学术道德建设,加强学术诚信规范工作。
2022年,校学术委员会受理相关部门转来的有关学术道德问题的协助调查核实函共计1件。接到通知后,校学术委员会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校学术委员会按照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条例,由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建设专门委员会组织专家调查组,对涉事论文开展深入调查和核实。校学术委员会在专家组意见和学术道德建设专门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并表决作出科研诚信行为认定结果,有序推进学术道德建设。
安徽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23.1.7
下一条:校学术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