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工业大学校学术委员会遵循《安徽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认真履行其在学校学术事务中的职责,发挥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事务中的学术作用,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1、审议2022年学校科研绩效工作量分档计算办法
从项目、项目鉴定、科学技术奖(含人文社科奖)、专利、论文、著作、智库成果和标准制定等多维度综合考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学校科研工作绩效分档发放办法。该办法考虑学科科研工作差异,参照学校职称评审学科分类方法,对各院部进行学科属性分类;根据学校科研绩效工作量总额,制定不同学科类别的分档计算标准。
2、审议通过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推动学校“四个面向”,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实施有组织科研,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要求,校学术委员会认真研究、仔细讨论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指南等,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审议通过,有效促进学校科研发展。
3、审议人力资源处提请的关于校内人才项目中省级人才项目的界定和考核期暂缓的事项。
为完善人才评价,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校学术委员会经讨论和表决,同意安徽省优秀青年基金等省级青年项目在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的青年英才层次项目的申报和考核中可以使用,鼓励青年人才多出标志性成果以支撑学科发展。
关于校内人才项目考核期延长的事宜,鉴于考核成果中高水平论文等发表周期长,相关获奖、人才项目入选后,正式批文到校时间较长等实际,校学术委员会经讨论和表决,同意校内人才项目经个人申请后,考核期可暂缓一年。建议该事项还需提交学校研究。
4、研究并反馈人力资源处提交的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上级最新职称政策,在省教育厅2022年10月出台的《安徽省高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基础上,校人力资源处结合学校实际,拟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校学术委员会对拟修订的《安徽工业大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反馈函评意见,促进人才与教师队伍建设。
5、加强对院(部)教授委员会的指导监督
校学术委员会继续加强对院(部)教授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推进、指导院(部)教授委员会的工作,督促、推进院(部)教授委员会规范章程、按章运行。
6、积极开展学术道德建设,加强学术诚信规范工作。
依据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处理机制,对学术事宜进行认定和处理。2023年,校学术委员会受理相关部门转来的有关学术道德问题的协助调查核实函共计3件。收到相关函件后,校学术委员会立即启动相应工作程序,按照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学术道德建设专门委员会条例,规范组织开展调查和核实,形成科研诚信行为认定结果,加强学术监督,有序推进学术道德建设。
安徽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24.1.13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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