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原则上应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应突出被提名人的历史定位和科学贡献,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地位。
2.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至少1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
3.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
4.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外国人作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人的,需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6.列入国家、省部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供项目整体应用前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登记证明、资金到账凭证等。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8.2022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3年度省科技奖。(缓评及异议处理完毕不影响再次提名的项目除外)
9.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奖励。
10.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单位。
11. 提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将记入安徽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二、我校申报、提名时间安排
1、请各相关学院2024年1月8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把《各单位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附件1)整理汇总好(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交至科研处437房间,电子版同时发2071323@qq.com,作为本次省奖获取提名号的依据。
2、2024年1月15日—2月6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按照《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如:科技查新或检索报告、企业应用证明、技术检测报告、鉴定报告、验收意见以及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等),并在1月15日起凭提名号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39.145.8.73:800/egrantweb/),认真做好网上填报工作。
3、2024年1月22日左右,召开省科技奖提名专家评审会。
5、评审会后,在学校校园网公示省科技奖提名材料。
6、2024年2月6日(周二)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于2月19日(周一)前将书面提名材料(1式2份,均为原件)报送科研处437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三、温馨提示
1、对自然科学奖项目申报,检索报告是必备材料;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申报,对查新报告不做统一要求。
2、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3、纸质提名书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 “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华; 联系电话:2311610
附件:
2. 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安徽工业大学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