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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各学院及有关人员:

23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已经启动。请各位教师和有关人员将符合科研绩效标准、2023年度正式发表出版的国内期刊高水平论文、著作、智库等成果进行登记,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发表的科研管理系统里登记(具体参考标准及操作说明见附件。研究生第一作者发表的到研究生院登记。国外期刊发表的以及不在附件列表里的其他论文暂不登记。科研处届时将根据提交的成果登记申报表进行下一年度科研绩效的审核和认定,没有按要求提交的成果一律不予受理。

科研处届时将根据系统提交的成果汇总数据进行下一年度科研绩效的审核和认定,没有按要求提交的成果一律不予受理。登记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专著和智库成果的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审核存档。论文材料学院自己保存备查。科研管理系统集中登记时间:12月15日-12月25日。

有关说明:

理工科填写登记表时注意CSCD核心以上论文题目填写英文题目文科论文没有英文题目的这一栏填“无”。“论文类别”的填写中理工科论文按照“国内顶级”以及“CSCD核心版”类别填写,文科论文按照“特A类”、“A类”、“B类”、“C类”、“D类”类别填写。

联系人;方琳,2311264;丁涛,23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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