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6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精神,国家2013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重点支持国际谈判磋商、研究国内行动政策、推动国际合作、加强能力建设、扩大宣传教育活动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积极组织、合理测算,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 二、赠款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我国境内从事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机构。党政机关不能申请基金赠款项目。 三、赠款项目申请单位要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工作基础较强,技术力量充足,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申报项目要符合赠款项目选项条件,对推动全省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重要意义。 四、赠款项目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组织申报单位统一填写: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将《通知》及时转至相关单位,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请于2013年4月2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双面打印装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提交省发展改革委省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汤丽洁,张乐 电 话:0551-62636935(兼传真),62603215 邮 箱:tanglijie1022@163.com 地 址:合肥市红星路92号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2楼省发展改革委省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邮编230001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3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申请书(格式) 2013年3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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