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和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与撰写要求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将于近日公布)、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有过ISIS系统账户申请人请用原ISIS登录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如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通过系统原验证过的邮箱重置找回密码。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在线填报中,如遇到网络系统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或电邮support@nsfc.gov.cn。
三、校内安排
1.学校组织两轮校内预评审,约请专家评阅申请书,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供申报教师参考。第一次校内评审,初定于1月15日至16日,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申请书一式两份于1月13日报至科研处;第二次校内评审,初定于3月3日至4日,申报书于2月27日报送科研处。
2.我校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3月10日至12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形式审查明细表一份及申报信息汇总表一份,申报书为含附件材料的完整申请书,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除外),版本号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版一致。科研处将根据《指南》修订《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并及时发给各学院。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可能出现网络拥堵,请各单位务必顾全学校全盘大局,克服困难,督促申报人及时在线申报提交,于截止时间3月12日PM5:00前,完成材料报送。
3.3月13日至18日,学校做人员查重、超项检查、形式审查、用印审批、排序打包及材料报送。后续若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科研处联系人:蔡征宇,电话2311264。
科研处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