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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各学院及有关人员:
   2020
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学校《安徽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安工大〔201854号)文件精神,请各位教师和有关人员将符合科研业绩点标准、2020年度发表出版的论文和著作等成果统一到所在学院进行登记。机关等单位到科研处进行登记。科研处届时将根据提交的成果登记申报表进行下一年度科研工作量的审核和认定,没有按要求提交的成果一律不予受理。
工作程序如下:
1
、申报人填写2020年安徽工业大学论文申报表2020年安徽工业大学专著申报表发送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同时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学院根据《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2019-2020)》和《CSSCI来源收录期刊(2019-2020)》等相关标准对论文进行核对分类。我校老师参加其他单位的专著的,如果书中没有明确参编章节,请出具工作量证明。按照申报表的统一格式汇总,理工科学院成果发送至科研处吴胜华,联系电话,2311610邮箱:
2071323@qq.com;文科学院成果发送至科研处方琳,联系电话,2311264邮箱fanglin@ahut.edu.cn.注意:个人和单位均不要改动表格格式,以便于最后汇总。
2
、各学院请在1218前将高水平论文复印件(其他论文复印件请学院保留,备查)以及2020年的智库成果和专著送至科研处审核,逾期一概不予受理。请各学院把握好时间节点。
有关说明:
1
2020年论文著作的工作量考核按照安工大〔201854号文执行。
2
、论文登记申报表中的“所属单位”请写单位全称。理工科填写登记表时注意CSCD核心以上论文题目填写英文题目,“论文类别”的填写中理工科论文按照“国内顶级”以及“CSCD核心版”类别填写,文科论文按照“特A类”、“A类”、“B类”、“C类”、“D类”类别填写。其他当年发表的论文一律为“其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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