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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校学术委员会第三届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0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各院(部)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章程(2023年修正)》和《安徽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安工大党〔2024178号)相关规定,第二届安徽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届期已满,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被推荐候选人年龄在58周岁以下(即196761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各单位推荐

各院(部)按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民主推荐,担任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正高级人员归口到学科所在院(部),由教授委员会审议产生候选人并排序,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无教授委员会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民主推荐。

1. 3名以上指标候选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正高人员不多于40%,其中青年正高人员(198561日后出生)有一定比例。

2. 若无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授,则该类指标由不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教授补齐。

3. 候选人不包括资格教授、校聘教授和已连任2届委员。

4. 为确保连任委员人数不超过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3,建议各单位推荐人选中现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不超过1/2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2025624午下班前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附件2电子版电子政务发送至科研处张妍;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纸质版盖章后报送科研处430办公室

联系人:张妍 0555-2311085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单位推荐指标

2.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校学术委员会  

202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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