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章程(2023年修正)》和《安徽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安工大党〔2024〕178号)相关规定,第二届安徽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届期已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第三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被推荐候选人年龄在58周岁以下(即1967年6月1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各单位推荐
各院(部)按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民主推荐,担任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正高级人员归口到学科所在院(部),由教授委员会审议产生候选人并排序,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无教授委员会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民主推荐。
1. 有3名以上指标候选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正高人员不多于40%,其中青年正高人员(1985年6月1日后出生)有一定比例。
2. 若无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授,则该类指标由不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教授补齐。
3. 候选人不包括资格教授、校聘教授和已连任2届委员。
4. 为确保连任委员人数不超过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3,建议各单位推荐人选中现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不超过1/2。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下班前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附件2电子版电子政务发送至科研处张妍;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纸质版盖章后报送科研处430办公室。
联系人:张妍 0555-2311085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单位推荐指标
2.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校学术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暂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