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为规范我校科技奖励联合申报的流程,我校作为参与单位(非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奖励申报需经完成人所在学院以及科研处审核后方能进行申报用章。请报奖的我校牵头完成人在申报用章之前,到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科技奖励联合申报申请审批表(附件1)。
2、使用我校知识产权清单(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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