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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1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各相关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指南建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安徽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关键领域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类型共同限项申请,资助期限均为4年,其中,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1000万元/项,选题应来源于我省科技创新重大部署或重点产业前沿创新重大需求,并为我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引领支撑作用。

二、指南领域方向

围绕我省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以及社会民生重大需求,按照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环境与生态等7个领域,以及未来产业布局,进行指南征集。

鼓励在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联合我省科技领军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等,共同提出项目指南建议,支撑企业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前沿研究。

三、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科学性。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产业发展紧迫需求中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规范性。文字表述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要求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将项目指南研究方向简单罗列、合并或拼凑。

3.包容性。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安徽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

4.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5.明确代码。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基金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注意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

6.避免重复。需求具备创新性,避免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计划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二)指南建议人要求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3.指南建议人即为项目意向申请人,在2024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时须符合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量合计限为2的限项申报要求。

4.重点支持项目指南建议人应当同时提供我省另2位具备本款第123同等条件的项目意向申请人,且必须高质量提出相应指南项目申请。

5.集成项目指南建议人在具备本款第123条件的同时,应当具备深厚的基础研究造诣,原则上应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或相当层次及以上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6.集成项目指南建议人,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组织方式,应当合理配置合作研究单位,详细设置研究课题(不超过5个)并明确课题负责人。

(三)指导专家要求

各单位须安排指导专家,实行全过程跟踪指导。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指导专家,原则上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的经历;

3.重点支持项目原则上实行一对一指导,若推荐指南总数多于10项的单位,可按各领域不少于3位指导专家进行安排;

4.集成项目,应当组建不少于3名专家的指导专家组,所选指导专家应为本领域全国知名的高水平专家;

5.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指南建议的指导专家;

6.鼓励两院院士,国家杰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作为指导专家。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论证并填写《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指南建议表》(附件1),于2024225日前将建议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卉

联系电话:2311264

电子邮箱:3181@ahut.edu.cn

科研处

202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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