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我校在学术会议中心召开了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其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国家社科基金审计结果反馈会,各学院院长、科研副院长,工程研究院、省部级、校级科研机构负责人,财务处、科研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魏先文副校长主持。
财务处处长汪家常通报了五月中旬国家审计署对我校六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审计结果的反馈意见,列举了差旅费、劳务费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科研处处长水恒福通报了目前学校科研经费到位情况,并从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获准情况、发明专利申请、以及产学研活动等方面总结汇报了科研处所做的工作,并逐条解读了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其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暂行办法。随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对暂行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魏先文在认真听取交流后作了总结性发言。他首先肯定了今年上半年科研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重视学风道德建设,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科研、财务要统筹协调,实现科研项目规范化管理;注重科研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能力,使学校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他还对近期工作作了布置和要求。上一条:我校与宝钢股份公司 “技术交流与科研合作洽谈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