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学校知识产权,同时保障教职工发明创造权利,从即日起,如专利申请人没有安徽工业大学,但专利发明人中有我校教职工姓名的,须在专利申请前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非职务专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按照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提交学院审核后,到科研处审定备案。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申请非职务专利,将按照《安徽工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2022【149】号)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处
2025年7月14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慧眼行动”创新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