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全面启动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充分了解校内各相关单位科研助理岗位的招聘需求,做好招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岗位基本情况。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鼓励拥有一定科研经费体量的老师或项目组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社科可以申报科研辅助研究、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岗位),做大做强专职科研队伍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各高校建设的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大幅扩大科研助理岗位。各单位要增强选聘科研助理工作的开放性,积极吸纳外部毕业生,不得设置仅招录本校(所)毕业生等限制条件。
二、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申报要求。
原则上经费规模较大的课题组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经费较少的课题组可以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要求在研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以及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杰出(优秀)青年基金项目、10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每个项目原则上至少开发1个岗位。
三、工作落实反馈。
1.请各单位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知到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并请有意向的项目负责人将岗位需求情况提交至单位科研秘书。
2.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岗位需求情况由科研秘书汇总后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冯永钊 ,联系电话:0555-2311085。
科研处 人力资源处
2024年6月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