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市科技重大项目和技术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8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稳经济、调结构、促增长”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马鞍山市打造“科技强市”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科技重大项目和技术需求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安徽省及我市重点产业支持领域。

(二)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对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聚焦“1+3+N”产业集群,布局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以及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科技创新领域。

(三)聚焦创新能力、研发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专项。

二、技术需求应具备的条件

(一)结合行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需求,聚焦我市“1+3+N”产业发展的“堵点”“卡点”问题,重点突破制约我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卡脖子”重大技术难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等。

(二)围绕“七个强市”奋斗目标,重点突破人民群众关心的生命健康、安全应急、资源环境等民生领域重大公益性技术。

(三)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遵循轻重缓急原则,重点解决行业、产业当前最紧迫、近3年内能取得重大突破的重大技术难题和重大科学问题。

(四)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技术指标(性能参数)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能实现国产替代。

(五)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场景,推广示范应用性强,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马鞍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023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需达到2%。

(四)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

 (五) 2023 年度社保为零或未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 企业原则 上不得申 报。

 (六)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承担的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 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等情况的,不得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摸排、广泛征集、凝练推送 一批科技重大项目和技术需求,充实市级科技项目库。

(二)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马鞍山市科技重大项目征集汇总 表》和《马鞍山市科技重大技术需求征集汇总表》, 并于 2024 年6月20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张卉  电话:0555-2311264

科研处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马鞍山市科技重大项目征集汇总表

2、马鞍山市科技重大技术需求征集汇总

  • 附件【附件 1、2.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某基金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长三角区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适宜技术筛选和发布适宜技术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