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八届“安徽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现将第八届安徽青年科技奖的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 ,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本届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单位
(一)省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驻皖各单位推荐本部门或本行业的候选人;
(二)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协已共同设立市级青年科技奖的,由该奖的评审领导机构遴选推荐候选人;未设立青年科技奖的市,由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协共同组织评选工作,市科协承办具体工作,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推荐出本市候选人;
(三)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部门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各市可推荐6-8名候选人;其它推荐单位可推荐4-5名候选人;凡联合推荐的单位可推荐6-8名候选人。
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执行《评奖办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候选人的推荐与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将立足国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要注意推荐有自主创新成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推荐材料中请勿涉及保密内容。已解密或不涉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材料内容,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各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严格按照《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报送材料的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材料,并于2006年9月20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和推荐材料软盘(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
五、其它
第八届安徽青年科技奖的日常工作由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本次评奖活动,不收取评审费。本通知及相关文件与表格均可在安徽公众科技网上下载,网址:www.ahpst.net.cn 。
附件:⒈ 《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 点击下载
⒉ 《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点击下载
3. 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点击下载
4.专家推荐意见表 点击下载
5.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点击下载
科 研 处
2006年8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宝钢基金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