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现定于2006年12月25日-12月31日,在科研处办公室(主楼221室)办理论文、专著等的登记工作(已登记论文专著不需要再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 发表在校外期刊的论文,请作者携带其原版期刊及其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前来办理。
2. 专著作者请携带原版专著前来办理。
3. 具体事宜请与科研处汪晓明老师、蔡征宇联系。电话:2311264。
请各学院、有关单位通知老师前来办理。
科研处
200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