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教师:
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正在申报中,现从上传的申请书来看,存在一些问题,请各位申报教师注意。
1、请下载教育厅网站中下载2中的文件,下载2中的文件落款日期是2007年7月20日,下载1中落款日期是2007年6月28日。按教育厅要求,应用下载2中的申请书。但询问教育厅后,下载2中的表格存在一些问题,尽可能用下载1,下载2中学科评审组信息不出现,请手工填写。
2、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从某某年1月1日到某某年12月31日,在项目结束后的半年内办理结题。重点项目一般在3年左右,一般项目应在2年左右,一定要根据自己对项目的把握情况和预计论文发表情况确定研究年限。不要造成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结题,影响下一次学校的结题评价和整体申报名额。
3、重点项目在预期成果中必须注明“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鉴定”,这是必须要求的。理论课题一般可以通过函评鉴定,应用课题一般应召开现场鉴定会。
4、在项目经费预算中,项目实施费指学校的科研管理费,请按申请总经费的5%计算。
5、请各学院就重大项目的申报情况尽快和科研处联系。
请已经上传申请书和准备上传申请书的教师对照检查一下,科研处对发现的问题会尽快在科研处网站说明,请各位教师关注科研处网站。
科研处
200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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