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现定于2008年12月1日-12月31日,在科研处办公室(主楼221室)办理论文、专著等的登记工作(已登记论文专著不需要再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 发表在校外期刊的论文,请作者携带其原版期刊及其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前来办理。
2. 专著作者请携带原版专著前来办理。
3. 发表在《安徽工业大学学报》上的论文,无须前来登记。
4. 具体事宜请与纵向管理科联系。电话:2311264。
请各学院、有关单位通知老师按时前来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科研处
2008年11月24日
下一条:关于09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