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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教育厅自然科学项目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3日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

各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及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各学院、科研基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的申报名额如下:

冶金与资源学院:4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项;化学与化工学院:4项;建筑工程学院:4项;机械工程学院:4项;电气信息学院:4项;计算机学院:4项;数理学院:2项;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项;冶金重点实验室:1项;现代分析测试中心:1项。

特别提示:参加宿州产学研、巢湖产学研的项目,均不占申报指标。

为保证我校教育厅项目申报的持续发展,请各学院切实履行项目监管义务,督促到期项目办理相关结项手续。

    科研处

                                                     2010年8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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