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文件要求,请各在研项目负责人(名单附后)于3月18日之前进行网上填报,相关要求见文件。
附:
关于报送在研项目执行情况和“十一五”项目实施总结材料的通知 |
科计〔2011〕26号 |
发布时间: 2011-03-03 来源: |
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在研项目跟踪问效,做好“十一五”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根据计划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在研项目执行情况填报和“十一五”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在研项目填报范围是省财政资助尚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各市科技局、有关部门和高校院所为项目实施归口管理部门,接此通知后,负责组织本地区和本系统项目承担单位的填报、审核和统一报送,同时对 “十一五”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十一五”总结与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工作合并进行(报告编写参考提纲见附件2)。各归口管理部门总结的内容包括“十一五”已实施的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软科学、国际合作(长三角联合攻关)、自然基金(青年基金)、农业成果转化(专家大院、特派员、扶贫)、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重点新产品等计划项目。在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总结的基础上,各归口管理部门还要认真凝练典型案例和项目实施中产生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采取网上填报,请项目承担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ahkjt.gov.cn)登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点击“中期检查/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填写,有关数据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延期或逾期未验收项目需说明原因。 三、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按照计划项目名单归类,及时向厅有关业务处咨询。纸质版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一式1份和总结报告一式6份(附电子版),请于3月22日前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送(寄)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宣城路103号,邮编230001)。 四、请各市和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落实,认真做好“十一五”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深入发掘好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同时加强对各类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资金监管。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和组织工作成效将作为省科技厅考核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参考。 业务处联系电话: 高新处 2653528 农村处 2678648 社发处 2648501 国合处 2657892 政策处 2655281 基础处 2655036 计划处 2653657 政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檀朝满 0551-2866635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杨晓辉 0551-2654951 特此通知。
|
上一条:关于建立安徽高校专家库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民政部2011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