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和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我校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和申报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要求各有关学院和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和《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掌握具体政策,并结合各自学科,组织教师精心选题、积极申报,力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我校申请数量。《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将于2011年12月底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申请者可从基金委网站查阅。
2.请各有关学院和单位组织申报书点评,可考虑邀请校内外已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专家参加讲评活动,相关事宜可以与科研处联系。
3.由于基金委2012年度科学基金项目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0日,我校的受理时间相应地调整为3月12日开始,3月14日17时截止(3月15日至19日,学校办理形式审查、超项检查、用印审批、上传数据、材料上报等手续)。
4. 申请人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有些项目“附注说明”需要按要求填写;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申请书中的电子邮件地址必须真实,以后基金委的有关信息都将按此地址寄送;工作单位写到依托单位的二级单位,名称为全称,不能用简称。
2)填写“经费预算”时请注意阅读相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提请特别注意“不超过”三个比例的要求:A.国际合作与交流费;B.劳务费;C.管理费。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两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注意版本号)。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以防超项申请。凡未经本人同意所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申请者个人负责。
特此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科研处 2311264
科研处
201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