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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2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各学院及申报人员:

    现就2013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注意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只能申报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未通过评审的,不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2、申报各类项目应注意查重,避免重复研究。有在研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本次不再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其中,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不受上述限制,但有到期未结项的上述项目除外。

    3、关于申报经费注意事宜:一般项目研究经费填报0.3万元,其他经费来源填报0.3万元(备注:学校配套);重点项目研究经费填报1元,其他经费来源填报1万元(备注:学校配套)。为保证申报项目顺利进入评审阶段,报告正文及前期研究成果部分,切勿出现申请人背景信息(姓名、单位)。

    4、请各学院于8月24日前,将本单位《2013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2份,并电子文档交科研处纵向管理科。对于须修改完善的《申请书》,请务必于8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2/8/22

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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