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按基金委邮件通知要求填写《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
重要提示:
一、各项目负责人即日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填写计划书电子版,并于9月9日前将电子版在系统提交待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二、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开始打印计划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于9月19日至20日交至科研管理科,联系电话2311264。
科研处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