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人员:
2013年科技奖励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暂行)》(安工大【2011】85号)文件精神,请各位教师和有关人员将符合奖励标准的论文和著作交科研处进行登记,论文填写论文奖励申报表(见附件)。出版日期在2013年度并且不在学校奖励范围内的论文(包括2013年在国外学术期刊等发表的论文)请在学院登记,由学院按照论文奖励申报表的统一格式以EXCEL报送至科研处,机关等单位在科研处登记,经科研处审核后报学校统一发放登记费。
科研处将根据提交的论文奖励申报表和收录情况进行论文登记奖励的审核和认定,没有按要求提交论文奖励申报表的论文一律不予受理(收录论文除外)。
工作程序如下:
1、填写论文奖励申报表,理工科发送至kyccb@ahut.edu.cn;人文社科发送至kyczx@ahut.edu.cn,注意:电子邮件最好在准备送交纸质论文复印件之前再发,否则邮件太多难以查找,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奖励申报字样和申报人姓名以便查找。在奖励范围内的专著请将著作送交科研处。
2、请将论文原件交科研处审核,将一份论文复印件交至科研处。其中理工类论文交科研处437房间;文科类论文交439房间。论文原件以及复印件的受理时间为
有关说明:
1、2013年论文著作的奖励按照《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安工大〔2011〕85号)执行。
2、论文奖励申报表中的“所属单位”请写单位全称。“论文类别”的填写中理工科论文按照 “国内顶级”以及“CSCD核心版期刊”类别填写,文科论文按照“A类”、“B类”、“C类”、“D类”类别填写。
3、科研处委托第三方科技情报机构统一进行我校教师以安徽工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的论文的收录检索,不需要教师再申报奖励,以下两种情况需请教师自己提供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检索证明(其他单位证明无效):
(1)教师攻读博士期间撰写的以第一作者但安徽工业大学作为第二单位发表的论文的收录证明;
(2)统一检索中若有遗漏的。
科研处
联系人:丁涛 2311610; 王孝义 2311083
下一条:关于征集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