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申报教师:
2014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我市产业技术需求,创新性明显,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2、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可行,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
3、进入产业化生产阶段的项目,须经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批复、核准、备案)。
4、项目技术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2年。重大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二)优先支持的项目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依托单位及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所申报的项目。
2、铁基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减排、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及民生工程领域(见申报指南)科技攻关项目。
3、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施的项目,市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研究院实施的项目。
4、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通过项目实施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预期良好的项目。
5、产品或技术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相结合的项目。
6、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7. 重点支持在研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难题的项目,突破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瓶颈技术的项目。
8. 优先支持我校参加2014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活动,并列入此次指南的项目。
(三)不予支持的项目
1、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主持或参加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超过两项的。
2、曾经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半年以上没有结题(验收)的。
3、知识产权归属不明晰的项目。
4、自筹资金未落实的项目。
二、申报指南
参见《2014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马鞍山科技信息网:http://www.masst.gov.cn,政务通知栏)
三、申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报书
按提纲编写《马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编制《马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表》。
(二)申报材料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类项目必须附双方合作协议书或技术开发合同。
3、2013年度企业研发投入专项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4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
4、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有关认定证书的复印件。
5.研发机构的证明文件,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农业专家大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院士工作站等认定证书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6、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临床批件复印件等。
7、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技术证明文件(检测检验报告、用户意见、科技查新报告、技术标准等)。
8、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订单等)。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
1、2014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方式,立项成功率将作为下年度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我校采取院校两级遴选方式确定最终申报项目。我校申报指标为3项,其中1项为省冶金工程与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单列指标。各学院限推荐1项科技计划项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确保申报成功率。
2、为防止申报中的形式和条件不符等问题,请各位老师仔细研读附件及相关文件要求。在学校未确定申报人员之前,请各位老师不要登陆 “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可预填申报书参加校内评审。
3、通过学院推荐和学校审核的项目负责人登陆申报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及申报书。将申报书和申报材料附件打印成纸质材料,盖章后扫描形成PDF格式电子文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上传。申报过程中如遇系统问题请电话咨询计算机中心。
(二)申报时间安排
1、8月15日(周五),各单位报拟申报人员名单。
2、8月20日下午3:00-5:00,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到科研处。
3、8月21-23日,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通过院、校两级遴选的申报人在申报系统注册账号(请提供手机号和电子邮件),于8月29日前系统中完成申报书填报,纸质材料通过网上评审后再行提交。
科研处
2014年8月7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4年度马鞍山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第七批“115”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