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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2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218号)要求,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校内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坚持目标导向、系统部署、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承担项目。

二、实施方式

2020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采取公开竞争和定向委托两种方式组织实施,本批先行启动实施公开竞争类专项,定向委托类专项启动另行通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2020101日至2023930日)。

三、支持强度

1.公开竞争类技术攻关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00万元两档给予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按照100万元/项、60万元/项两档予以支持。定向委托类项目,按照500—1000万元/项给予支持。

2.省财政资助经费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3.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入的基础上予以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省和市(县)分别按20%给予资助。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按申报截止日计算),超过57周岁的,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公开竞争类技术攻关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4.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应由我省企业牵头与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并签订合作研开发协议。该专项旨在将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具有重大产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新产品、技术、工艺、方法等)进行工程化开发、熟化后,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5.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重点支持上述区域内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牵头,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项目实施形成的成果须在上述地区得到转化、产业化或示范推广。

6.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的分配等。

7.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截至申报截止日期(821日),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程序

1.项目实行限额推荐。

1)公开竞争(技术领域)类项目:学校共2项申报指标;校内各单位限报1项。

2)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鼓励校内各单位与相关企业积极联系,合作申报。

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市各县区各1项申报指标;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裕安区、石台县、潜山市、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定远县、金安区、叶集区、明光市、凤阳县等15个县(区)各1项申报指标;阜南县、临泉县、颍上县,利辛县,望江县、太湖县,石台县等7个省重点督办县额外增加1项指标。

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合芜蚌三市各推荐5个,其他市各推荐3个。

2.项目申请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0724800,各单位将推荐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和各单位申报清单(需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0817日前交至科研处439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经学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于202082411:00前完成最终的网上申报。

4.本年度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暂时先不提交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5.鼓励校内各单位与我省企业、科研院所联合,深入开展合作。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伟   电话:0555-2311264   邮箱:ahutkyc@126.com

业务咨询联系人和电话详见申报指南;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科研处

2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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