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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各有关学院: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和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科信厅函202212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通知(皖教科研【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和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共4个奖种。

二、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我校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1202242059日,申报人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填报材料。请联系科研处获取登录申报系统所需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

2、202259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1份原件、3份彩色复印件)交至科研处。

3、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安徽省教育厅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华     联系电话:231161013955544680

 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437房间

 

 

   科研处

   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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