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积极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我校现全面启动科研项目开发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充分了解校内各相关单位科研助理岗位的招聘需求,做好招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岗位基本情况。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鼓励拥有一定科研经费体量的老师或项目组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社科可以申报科研辅助研究、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岗位),做大做强专职科研队伍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各单位要增强选聘科研助理工作的开放性,积极吸纳外部毕业生,不得设置仅招录本校(所)毕业生等限制条件。
二、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申报要求。
原则上经费规模较大的课题组都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经费较少的课题组可以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鼓励国家和省自然科学杰出(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开发更多的科研助理岗位。
三、工作落实反馈。
1.请各单位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通知到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并请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需求提交至单位科研秘书。
2. 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31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岗位需求情况由科研秘书汇总后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冯永钊 ,联系电话:0555-2311073
邮箱358343812@qq.com。
科研处 人事处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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