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皖科协组秘〔2023〕5号),现开展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服务5个领域的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相关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二、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我校科协可向安徽科协推荐奖候选人2名、候选团队1个。
各院(部)可向学校推荐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确定推荐对象。各院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推荐人选,经其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确定推荐对象。各推荐单位根据通知填报相关材料。
(二)审核与公示。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送材料真实有效,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三)材料上报。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推荐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填写附件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及相关支撑材料,并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8343812@qq.com,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冯永钊老师处(科研处430室),逾期不予处理。
(二)科研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推选推荐候选人。
(三)推荐候选人按照材料报送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提交至科研处冯永钊老师处,提交日期另行通知。
(四)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 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
推荐工作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
2. 推荐对象材料。内容包括:
(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原件10份;
(2)《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4)《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人选征求意见表》1份(可在省科协评审通过后补报);
(5)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1份(可先报其他材料,待公示结束后补报);
(6)非涉密推荐提供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涉密推荐须注明密级并提供推荐材料保密审查证明1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永钊
联系电话:2311085
上一条: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集中办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