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的要求,进一步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开展横向课题研究,现将横向课题备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是指我校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承担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二)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负责人与课题委托方(企业)签订了合同,我校承担单个横向课题实际到账总金额3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委托合作单位验收。
(三)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的时间范围为:以《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发布之后结题的项目(2022年6月23日以后)。
二、备案流程
(一)准备材料。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为扫描件):
(1)横向课题合同书;
(2)横向课题资金到账证明(银行到帐单);
(3)横向课题研究成果;
(4)横向课题验收证明。
(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备案”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备案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打印证书。省科技厅组织对申请备案的项目进行审核、会议研究并公示后,按有关政策予以备案管理,申报人可在线打印备案证书。
三、备案要求
(一)申报日期。2023年6月30日前申请备案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续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可以随时网上提交材料。对于项目备案申报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情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相关要求。请各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对接企业开展横向项目拓展与研究,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四、咨询电话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咨询:400-675-1236;
科技厅业务咨询:0551-62629920。
安工大科研处:丁涛,孙超颖,电话:2311610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科学也偶像”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